为加强人文社科处规范化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处内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全校教职员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勤。
第二条 上班时间赴校外公干,须向本处负责人说明情况方可外出。
第三条 因病因事请假,原则上须事先请示,说明情况,得到批准后执行。急症、急事因故不能当面请假时,应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病(事)假按请假时间区别报批层级,具体要求如下:
1、因病因事请假半天以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2、因病因事请假一天或以上,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 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假期期满未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论;如因当事人的擅自离岗而给部门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条 部门考勤列入全年量化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优的一项指标进行考核。日常工作表现全年12分,每月1分,考核内容为:每月出满勤,无旷工,无累计一周以上病、事假可得0.5分;不迟到、早退,遵守纪律,各项工作主动、积极、任劳任怨可得0.5分。
第二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会议周期和时间:处内每周一次例会,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召开。
第二条 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学校最新文件、政策与工作指示。
2、处内各科室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交上周开展主要工作的备忘摘要。
3、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科室提交主要工作开展日程表。
4、会后及时更新部门网站内容。
第三条 参会人员:处内全体人员。
第四条 例会纪律要求:
1、与会人员需提前五分钟到场,会议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
2、会议期间档案管理员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存档;
3、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会、不能参会或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事先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4、无故不参加例会的,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一条 学习时间: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为固定的学习时间,如有其他活动不能学习则根据情况予以补课。
第二条 学习内容:
1、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当期重要时事政治;
2、学校最新的工作部署,从事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和相关知识,科研部门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根据不同工作职位的要求,适时安排相应的学习内容。
第三条 学习形式:
1、以集中学习为主,根据情况布置自学;
2、以读、看、传达为主,定期组织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第四条 学习对象:处内全体人员。
第五条 学习纪律:
1、全体参学人员需按照学习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学习;
2、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或需提前离开的,须事先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3、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安全、防火及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办公室设安全、防火、卫生责任人,牵头负责本室相关事项。
第二条 加强防火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第三条 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电器设备,注意安全用电。
第四条 对防火防盗工具及电气设备及时检查、修理,并由相应责任人专人负责。
第五条 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并及时切断所有电源。
第六条 办公室每日打扫,每周重点清扫,做到不留卫生死角。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培养卫生意识,整齐摆放办公及私人物品,不乱丢杂物垃圾,做到场净室洁。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九 年 六 月
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