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跨学科研究要聚焦复杂环境条件下的发展难题,力求具有文理交叉、多学科融合集中优势攻克难题的重要创新价值。申报者可参考《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和《2019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重点及参考选题》(见附件),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进行选题。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涉及学科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6个学科,具体分类如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26个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研究方向,艺术学分美术类和音乐及其他类研究方向,在填写学科类别时,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如“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艺术学(美术类)”“艺术学(音乐及其他类)”。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成果立项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社科湘字品牌“985”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其余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
五、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兼职人员除外)。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26日以后出生),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成果立项项目根据研究成果质量取舍,不受年龄、职称、学位等条件限制。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不要求在职)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条件申报。
六、申报限定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3)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7)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8)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七、申报材料
1、申报人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申报人须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数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学术不端者”黑名单。
2、申报材料要求用长尾夹夹好,一人一夹,最上面另加一张申请书首页。
3、申请书和活页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申请书中项目申报人、课题组成员、推荐人签名请手写,严禁一人代签笔迹雷同情况。
5、各类项目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均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建立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总文件夹,内含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和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申请书(最终定稿的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打包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hnist.edu.cn)。
6、各类项目的材料要求如下:
①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外语联合项目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9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一式7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活页(2019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一式5份。
申报人将纸质材料交到各院,并请同时提交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给科研秘书汇总。
②成果立项项目
申报人必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式4份,不需填写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著作(含丛书)申报的提供著作原件3套,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复印件3套。
申报人请同时提交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给科研秘书汇总。
③西部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社科湘字品牌“985”项目
需通过《湖南社科规划网》“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rednet.cn )。网上申报开启时间及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请留意网站信息,详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系统使用说明”。除在线申报外,还需提供2份纸质版《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9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申请人请先行在本地电脑上填写。
八、申报时间
为提高申报质量,人文社科处将于9月9-10日组织校内专家评审见面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于9月6日前交申请书1份到人文社科处。申报材料定稿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申报材料不退,请申报人自留底稿。
请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审查、密切配合,确保2019年度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其余详情请参阅湖南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见附件)。
联系人:郑学琴,电话:0730-8323513,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507室。
人文社科处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1、湖南省社科规划办《2019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6、2019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重点及参考选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