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院部、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开创我校“十三五”科研工作新局面,提升国家(部)级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教师积极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国家(部)级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参照2017年度申报通知和指南:
(1)教授、博士等科研骨干必须申报;
(2)已结项的国家(部)级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
(3)获得省级以上项目(含省级)资助,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必须申报;
(4)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年教师必须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0岁以下讲师可申报)。
二、工作流程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单位科研力量分布情况广泛组织和动员具有申报资格的教师积极申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推荐打造高水平项目,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预申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1 |
各单位组织召开申报动员会,做好论证选题,申请人进行课题前期准备,初步拟定课题研究内容。 |
8月底 |
2 |
请各单位根据本部门预申报情况,填写《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并将已盖章的纸质稿交社科办(1号办公楼5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istskb@126.com。 |
9月10日 |
3 |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提交初稿,学院组织项目论证会(不少于2次),社科办全程参与、督查。 |
10月10日 |
4 |
社科办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第一次诊断。 |
10月15日 |
5 |
校内专家与申请人见面交流会,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
10月25日 |
6 |
社科办组织省内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诊断。 |
11月1日 |
7 |
社科办将专家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
11月20日 |
8 |
社科办和各学院邀请各自学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至少1名)进行第三次诊断。 |
12月20日 |
9 |
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
2018年1月 |
10 |
社科办组织专家检查、审核申报书。 |
3月初 |
11 |
提交最终《申请书》文本 |
3月中旬(暂定) |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书请暂时使用2017年版本(见附件2),正式申请书必须使用2018版。
2、项目类别为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单列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
附表:各学院2018年国家(部)级基金项目预期申报量
二级单位名称 |
国社科 |
教育部人文社科 |
合计 |
工作负责人 |
经管学院 |
10 |
7 |
17 |
周金城 |
政法学院 |
8 |
5 |
13 |
周四丁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4 |
12 |
廖良初 |
中文学院 |
8 |
3 |
11 |
曾 炜 |
外语学院 |
6 |
4 |
10 |
毛新耕 |
美术学院 |
3 |
5 |
8 |
欧阳瑰丽 |
新闻学院 |
4 |
4 |
8 |
罗洪程 |
体育学院 |
3 |
4 |
7 |
魏 瑶 |
音乐学院 |
2 |
5 |
7 |
蔡远鸿 |
公共外语教学部 |
1 |
2 |
3 |
胡小颖 |
公共体育艺术教学部 |
1 |
2 |
3 |
汤庆华 |
图书馆 |
1 |
1 |
2 |
黄嘉慧 |
合 计 |
55 |
46 |
101 |
|
注:1、以上指标依据各个文科学院科研基础、近2年来申报数及人才引进数而定。
2、各学院实际申报数可高于指标数,不可低于指标数。
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